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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审查

发布日期:2016-07-18 字体:[ ]


办理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局
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
办理期限 即办
办理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
联系电话 0634-6222312
工作时间 上午8:30-11:30下午14:00-17:30

办事指南


1、办理条件

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、法规规定

2、所需申办材料

1、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,包括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、资格审查、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和理由等;
2、相关的文件资料,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、投标报名表、资格预审文件、招标文件、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(设有标底的,应当附标底)、中标人的投标文件。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,还应当附代理招标委托合同。上述资料中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了备案的文件资料,不再重复提交。

3、办理流程

受理→审查→备案

4、我想了解法律依据

1999年8月30日主席令第21号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四十七条。

5、我想下载表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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