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工程安全报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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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范围:城市规划区莱城中心组团内房屋建筑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、市政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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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 |
已办理工程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施工合同、办理了建筑施工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,具备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|
1、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》; 2、工程中标《通知书》; 3、工程施工合同; 4、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; 5、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》(一式两份); 6、《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》(一式两份); 6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措施计划与所需费用预算计划,建设、监理、施工单位盖章,并提供建设单位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相关记账收据凭证; 7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(方案)和专业技术性强的分部(分项)工程专项施工方案(施工单位负责人、技术负责人、项目总监签字,建设、监理、施工单位盖章); 8、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手续; 9、工程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 10、外地进莱施工企业提供育龄女职工(19-49岁)工程所在地社区出具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; 11、职工夜校设立计划(单体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,设立夜校领导小组、教学计划、设施配备、授课人员、课程表); 12、其他需提供的资料。 |
受理→材料审核→实地勘察→发安全报监书 |
建设部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》 |